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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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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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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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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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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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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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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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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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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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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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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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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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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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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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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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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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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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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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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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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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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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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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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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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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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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证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0年12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试年份、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考评中心补交。
3、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计合格)考生领取合格证书(含合格证明)时间另行通知。
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