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注函[2011]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各地、州、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后,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的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由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4625435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
(一)报考条件
1、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25号)精神,中高等院校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免试科目及免试条件
1、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且具有助理级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建筑施工一级项目经理资质,可免试《建筑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
(三)报考科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六个报考科目。
“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即已取得一个专业的资格后增考的专业类别)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考人员于3月14日-4月14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上传照片后考试中心会在24小时之内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下载打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4、考生如对所学专业能否报考有质疑,可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咨询电话:2830155.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1年4月15日-4月25日将考生报名信息表上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1年6月25日-6月26日
6月25日
09:00-12:00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6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在全疆设考点。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特别提醒:2011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通知:2011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6月25日-26日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须知:
1、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需要满足条件
2、二级建造师证书挂失需要材料
3、2011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4、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5、2011年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6、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