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1]127号文,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分 | 78分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160分 | 96分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建筑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