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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实务:试验管理制度

时间:2009-11-12 15:32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000005 材料、构(配)件试验管理制度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检测机构等级

  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公路工程专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三个等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分为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

  2.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3.检测机构依据合同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

  4.检测机构依据合同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

  5.检测人员分为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试验检测工程师担任。试验检测报告应当由试验检测工程师审核、签发。

  二、工地实验室

  1.公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建立为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及所需其他试验的规模齐全、设施配套的工地实验室。试验室应配备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负责试验工作。

  2.除在施工的合同段内设置一个工地试验室外,同时应根据现场需要,增设若干个流动试验站。

  (1)开始工作之前,应将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站所在位置和面积、配备的仪器、器具等全部物品清单(含主要仪器的型号、规格、性能和说明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工地实验室(站)的仪器、器具应在开始工作前配齐,保证在工程进行期间正常运转使用。

  (3)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的各种试验工作,均应统一按合同列明的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部级行业标准进行。

  (4)各种试验均应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和统一的方法进行整理、保存。

  三、原材料的验证试验 .

  1.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控制工程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根据材料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在采购材料之前,材料采购部门应填写《材料试验检验通知单》交项目试验室,由试验室主任指派试验人员配合材料采购人员到货源处取样,进行性能试验。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与供应方签订供应合同。

  2.试验室对进场的主要原材料按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的批量和项目进行检测试验。

  对于进场的原材料,试验频次较多,试验站(点)的试验人员按规定频率进行取样送样,取样要有代表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严重惩罚当事人。

  3.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单的材料及型号规格与图纸要求不符合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工程上使用。一旦发现应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反映,通报工地材料员和试验员,及时取样做试验,及时提供材质证明和试验单。

  4.进厂的材料要做到材质证明随材料走,材质证明要与所代表材料相符,做好材料的标识、标志。

  四、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审查批准。

  2.监理工程师中心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五、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地预先试验方法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3.试验结束后应提交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六、构(配)件进场验证试验

  (一)对构件的检验

  对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安装前应核验出厂合格证,内容包括:构件型号、规格数量、出池或出厂强度、出厂日期。检验后加盖检验合格章。安装后,在合格证上注明使用部位。

  (二)对于有缺陷的构件处理

  如认为采取一定的措施认可使用,一定要在合格证上注明鉴定处理意见和使用部位,做好标识:

  七、试验、检测记录管理

  1.试验室对试验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报告应印成一定格式的表格,原始记录和报告要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字及试验日期,并加盖试验专用公章。

  2.工程试验检测记录应使用签字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没有填写的地方应划“一”。

  3.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4.原始记录如果需要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并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同时加盖更改人印章。

  5.试验室由于记录类别多,应有专人负责整理记录,规定文件资料借阅、查找制度。对外发出的报告及上报的资料应建立总台账。

  6.试验室所有的质量记录,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向业主提供足够份数,其余质量记录由试验室装订成册上交公司档案室。

  7.当所有规定的工程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试验室应将所有的试验记录、报告以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评定结果等资料,按交工验收要求整理成册。准备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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