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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讲义复习(2)

时间:2012-03-21 11:03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3301613 点击: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讲义复习(2)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是:

  ⑴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⑵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⑷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人员进行审核,并参与验收过程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而且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责任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能流于形式。

  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具体的作业备件进行。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对具体操作者讲明安全注意事项,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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