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 索赔成立的有事件一、事件四、事件五。事件一,按不可抗力处理,又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只赔工期5天,不赔费用。事件四,安全是甲方的责任,也是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可赔工期9天,还可赔费用3万元。事件五,是甲方的责任,但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有时差存在(时差值为:600-550=50天),没有超出时差,所以只赔费用,不赔工期。。
问题3:乙方可向模板供应商索赔10万元,向劳务分包商索赔0.8万元;因为它们之间有合同关系,而且责任不在乙方,索赔成立。
问题4:实际总工期为:600+24=624天,乙方可得到甲方的工期补偿为:5+9=14天,工期罚款为:1万元×10天=10万元。
说明:实际延误的时间24天=5+9+10(事件二),其中事件三虽延误,但没有超出总时差(TF=600-540=60天)。 问题5:乙方可向模板供应商索赔10万元,向劳务分包商索赔0.8万元,总计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