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试复习要点:合同管理
六、合同管理实务
45.工程项目招投标: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程序:a审批手续及建设资金到位后可成立招标小组;b编制招标文件;c编制标底;d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e投标单位资格审查;f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g接受投标文件;h开标;i评标;j确定中标单位;k发出中标通知书;l签合同
投标技巧有: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突然降价法、先亏后盈法、投标法等
46.建设工程合同以工程计价方式或付款方式不同进行划分,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太大的项目,采用这种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准备详细的设计图纸和各项说明,承包单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适用范围如下:
① 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的项目;
② 工期较短的项目、技术不太复杂的项目;
③ 风险不大的项目。
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工程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单位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业主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承担了工程的所有风险,承包商无风险。主要适用范围为:
①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救灾;
②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的;
③风险很大的项目。
变更合同价款的程序:1.变更发生后14d内,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2.若变更发生后,承包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3.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d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d后该报告自动生效。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能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47.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a.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b.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c.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d.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48.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49.索赔证据有:1 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图纸、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2.工程各项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及日期记录;3.工程各项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及工程各项会议纪要;4.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降雨量等。5.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水、停电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6.工程有关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7.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8.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9.工程会计核算资料;10.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规定等。
P为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kVA);P1为电动机额定功率(KW);P2为电焊机额定容量(KAV);P3为室内照明容量(KW);P4为室外照明容量(KW);cosφ为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在施工现场最高为0.75~0.78,一般为0.65~0.75);K1、K2、K3、K4为需要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