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职改办关于办理广西201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第一专业)的通知
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南宁市2011年度通过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取得资格的证书已经开始办理。在南宁市考点报名的个人,请于上班时间携带准考证、黑色钢笔或水性笔、一张两寸和两张一寸的相片(同一底片的白底彩照),到职称评审部402室填写表格办理证书,也可事先自行下载并填写一式两份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
办理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号办公楼四楼402室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五:上午08:00—12:00
(周五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办公)
南宁市职改办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