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部分人员违规送达公告
李寿学、杨颜宇、李秋兰:
由于你本人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你,你的201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我们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应试人员的考试成绩给予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81号)等规定,请你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或与我中心电话联系(联系电话:5865201)。逾期视为《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已经送达。
特此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