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知识》复习资料(78)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
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在代理关系中,通常涉及三个人,即被代理人、代
理人和第三人。
(2)代理的种类
代理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形式。
(3)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进行各种活动。权利主体可要求其他主体作
出一定的行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权利,因其他主体的行为而使权利不能实现
时有权要求国家机关加以保护并予以制裁。
2)义务
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是相互对
应的,相应主体应自觉履行建设义务,义务主体如果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就要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可采用口头形式委托,也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
面形式委托的,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就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在实际生活中,委托代理应注意下列问题:
· 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
· 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
· 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3)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
3)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
4)不得滥用代理权
(4)代理权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
(2)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
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2)短期诉讼时效
3)特殊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