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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点辅导: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

时间:2012-04-16 09:54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kary 点击: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点辅导: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

1Z301022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1)法律关系的产生

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单选)。如某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合同,主体双方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即告产生。

(2)法律关系的变更

法律关系的变更(多选),是指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发生变化。

1)主体变更

主体变更(多选),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数目增多或减少,也可以是主体改变。在合同中,客体不变,相应权利义务也不变,此时主体改变也称为合同转让(单选)。

2)客体变更

客体变更(单选),是指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发生变化。客体变更(多选)可以是其范围变更,也可以是其性质变更。

3)内容变更

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变更,必然导致(单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即内容的变更。主体与客体不变,内容也可以变更,它表现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增加或减少。(此处教材有遗漏)

(3)法律关系的终止(多选)(三种情形,注意每种的内涵)

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单选)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1)自然终止

法律关系自然终止,是指某类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单选),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达到完结。

2)协议终止

法律关系协议终止,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单选)某类工程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义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终止。

【4】

3)违约终止

法律关系违约终止,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违约终止的两种原因(多选)),致使某类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

法律关系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同样这种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也由一定情况决定的。这种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即是人们通常称之为的法律事实(单选)。法律事实(单选)即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为依据分为两类(多选)。

1)事件

事件(单选)是指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包括自然事件(即自然现象引起的,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等)、社会事件(即社会现象引起的,如战争、暴乱、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即突发事故,如失火、爆炸、触礁等)。

2)行为

行为(单选)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如双方签订合同)。行为包括(多选)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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