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9月14日、15日,为了帮助考生能顺利通过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造师考试网特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辅导精华考点,供各考生参考并学习。
1、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地方法规是由省级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颁布的,地方规章是由省级地方政府颁布的。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颁布的法的形式均有所在"地方"的名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颁布的法的形式均无地方的名称。
2、法的效力等级是由法的效力来源决定的,法的效力来源是指法出自那个层次的立法机关,立法机关的层次越高,它所制定并实施的法的效力等级就越高。我国法的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3、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4、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5、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当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6、代理的主要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委托代理。
7、转托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或事后及时告知,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被代理人利益而转托他人除外。
8、无权代理的三种典型表现:
(1)自始未经授权(即没有代理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已经终止。无权代理经追认后有效。
9、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客观要件,如委任状、加盖公章空白合同书、授权书等);
(2)本人(被代理人)存在过失;
(3)相对人(第三人)为善意。表见代理对本人(被代理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10、所有权是最重要、最充分、最完整的物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
11、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注意:无处分权),最典型的用益物权是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12、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划拨等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13、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如通过合同约定通风、采光、排水权利、通行等权利,不同于相邻权。相邻权是法定权,地役权是约定权)。设立地役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4、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其效力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15、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6、债发生的根据(发生的原因)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其中,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律上特定的义务,也未受人之托,而是自觉地为他人管理事务,俗称"见义勇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17、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
18、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条件是具备"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
19、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标权保护的客体(对象)是注册商标。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自核准日起算。
20、着作权保护的客体(对象)是作品。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和图形作品。
(1)单位作品(如招、投标文件)的着作权完全归为单位所有;
(2)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法人所有,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委托作品的着作权根据合同,无合同属于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