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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知识产权概念(一)

时间:2009-11-03 15:55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1)知识产权的概念与保护范围

  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第4条规定:“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据此,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将产生大量的知识产权。

  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

  1)著作权;

  2)专利权;

  3)商标权;

  4)商业秘密;

  5)其他有关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四大基本特征

  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2)专有性(独占性或排他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3)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是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

  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法律性质和特征既不同于作为普通财产权的物权和债权,也和作为知识产权的另一部分的工业产权有区别。

  ·著作权的主体:作者与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著作权人;编辑作品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权是基于作品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表现形式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著作权的内容:①著作人身权主要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②著作财产权主要有: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权;翻译权;注释权和整理权;编辑权。

  ·著作权的保护:侵犯著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著作权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定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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