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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预习辅导(61)

时间:2010-03-02 16:33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二、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51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重点解析]

  1.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上文中规定的三项义务均为强制性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

  3.特别要注意第三项义务,即事故隐患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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