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查如下: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考区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4日。
(3)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报名确认。
(4)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5)通过考试或经过考核认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4日。
3、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报名通知《辽宁省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