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冲刺模拟测试(8)
(四)背景
某公路工程项目,在某段隧道施工中的部分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要点是:
(1)爆破加工房应设在洞口30m以外的安全地点
(2)爆破后必须经过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端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等;
(3)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导火索根数不宜少于3根;
(4)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使速度不得超过3m/s;
(5)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彻至安全地点,为防治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问题
(1)以上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要点是否妥当?请改正或说明理由。
(2)爆破员应实行什么制度?
(3)当发现有盲炮时,应如何处理?
(4)在进行爆破时的安全距离是如何规定的?
解析:
(1)上述1、2、3、4不妥当,5妥当。正确做法:爆破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导火索根数不宜超过5根;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m/s。
(2)爆破员应实行一爆三检制度
(3)当发现有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4)在进行爆破时的安全距离的规定如下: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