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冲刺模拟测试(9)
(五)背景
某高速公路施工标段地处山区,地基土方开挖量大,招投标及设计文件表明均为土方开挖施工,设计文件和地质资料为黏土与软岩,工程量清单按土方开挖计价,承包人开挖约3m深后,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和地质资料差别很大,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安排了地质钻孔和勘探工作,发现3m以下部分均为次坚石和坚石,施工成本远远超过承包人期望值。基于以上原因,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索赔。
施工现场附近有砂石料场,价格低廉,施工用钢材、水泥由业主提供,砂石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考虑到与附近居民的协调,承包商将砂石材料的供应指定给附近的砂石料场,由于附近料场中粗砂含泥量偏高,级配不理想,承包人施工混凝土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承包人重新选择砂石材料供应商。
问题:
(1)承包人将砂石材料供应直接指定给附近砂石料场是否合理?
(2)材料采购时承包人可以采取哪些方法选择材料供应商。
(3)根据背景材料, 承包人可以向业主提出哪些方面的索赔?
(4)公路工程索赔应依据哪些基本原则?
(5)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有哪些?
解析:
(1)不合理。
(2) 材料采购时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选择材料供应商:
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发表招标广告,在最大的范围内征集供应商。
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具备设备、材料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单位直接发出投标邀请书,并且受邀参加招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其他方式,施工物资采购可以通过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
(3)可以从两个方面向业主提出索赔:
由于不利的实物障碍和不利的自然条件引起索赔
承包商根据监理指示,进行额外钻孔及勘探工作引起索赔。
(4)处理索赔事件依据的原则:
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
(5)索赔的基本程序及其规定有:
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的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