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答:(1)本工程项目涉及到的内外部协调管理的环节有:
1)总承包与分包之间;
2)土建与安装之间;
3)安装工程各专业之间;
4)供电部门;
5)市政部门;
6)技术监督部门;
7)总承包与业主之间;
8)总承包与监造设备制造厂之间。因为供电部门涉及变电所用电;市政部门涉及热网接入和污水排出的接口;技术监督部门涉及电梯安装的监督检验;监造设备制造厂涉及设备的监造过程;其他都是涉及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
(2)中药厂是一个以设备和工艺为主的生产企业,选择机电安装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也是可行的,但机电安装施工企业不一定具备房屋建筑施工资质。在策划分包时,首先必须考虑主要生产工艺系统不能分包,应自行组织施工;其次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分包单位;第三要经过对分包单位的考察评价,并征得业主的同意;第四要订立合同,明确总分包关系和各自的职责。对土建分包单位应具备厂房建造的相应资质;对电梯安装单位和蒸汽管道(如属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应具备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3)设备监造是一个新课题,我国实施设备监造制度不久。首先必须指派对夹套、衬里设备的制造有一定经验的技术人员;其次必须取得设备监造师资格;第三应编制设备监造大纲及相应的程序;第四是做好监造过程的记录。
夹套、搪玻璃设备的监造要点:
1)夹套的压力试验;
2)钢衬里层的表面处理;
3)搪玻璃层的表面质量;
4)钢壳体制造按压力容器规定实施。
(4)现场检查时发现搪玻璃衬里的高压反应釜被焊接飞溅物灼伤,是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总承包单位应按照质量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首先,组织施工人员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对责任人员和其他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包括对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制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次,必须对搪玻璃衬里的损伤部位由制造厂进行返修,以达到质量要求(因为搪玻璃衬里的损伤会直接影响中药产品的质量),并承担全部费用。第三,所有记录必须存人工程档案,移交业主。
「案例5」
答:(1)业主要求投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不合适的。因为:
1)工程量清单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前编制完成;
2)工程量清单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编制。
(2)标底的编制方法不符合要求。因为:
1)投标单位不能参与标底的编制;
2)两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分别编制的标底不一定一致,因此需要协调和审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3)标底编制完成后,不能直接交给评标委员会,也不能将此作为评标的依据。只有经过审定的标底,才能作为评标的依据。
(4)锅炉安装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前往当地区(局)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报装。
(5)报装时,应带以下各种资料:
1)锅炉房平面布置图及工艺管道安装图。
2)锅炉随机技术资料:锅炉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检验证书,总图,盖有锅炉产地技术监督部门的图章的锅炉本体图,强度计算说明书。
3)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级别的锅炉安装的“锅炉安装许可证”,参加锅炉安装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4)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锅炉安装),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