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可知,四川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点考场设置如下: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进行对比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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