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精神,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定于9月22日、23日统一举行,为做好该项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民营企业、非公组织及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北京时间)
9月2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报名时携带证书方能报名。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1、新考生(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表”的上方。
2、老考生(已在兵团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相关报考信息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即可,无需再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缴费后,点击“网上缴费”查看缴费状态或通过“考生详细信息”查询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已缴费”字样才证明缴费已确认,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
3、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报名考试费,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表”的上方。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7月27日
2、现场确认缴费时间:2012年7月16日-7月27 日(每天10:00-13:30 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四、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一个考点。
五、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查询。
附件: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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