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辅导复习资料(27)
14.6 项目资金管理
第14.6.1条 项目资金管理应保证收入,节约支出,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14.6.2条 企业应在财务部门设立项目专用账号进行项目资金的收支预测,统一对外收支与结算.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14.6.3条 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年,季,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上报企业财务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14.6.4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企业授权配合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资金计收.资金计收应租界下列要求:
1.新开工项按工程施工合同收取预付款或开办费.
2.根据月度统计报表编制"工程进度款结算单",在规定日期内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结算.如发包人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且超过合同支付的最后限期,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出具付款违约通知书,并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3.根据工程度变更记录和证明以包人违约的材料,及时计算索赔金额,列入工程进度款结算单.
4.发包人委托代购的工程设备或材料,必须签订代购合同.收取设备订货预付款或代购款.
5.工程材料价差应按规定计算,以包人应及时确认,并与进度款一起收取.
6.工期奖.质量奖,措施奖,不可预见费及索赔款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收取.
7.工程尾款应根据发包人认可的工程结算金额及时回收.
第14.6.5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企业下达的用款计划控制资金使用,以收定支,节约开支;应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财务台账记录资金支出情况,加强财务核算,及时盘点盈亏.
第14.6.6条 项目经理部应坚持做好项目的资金分析,进行计划收支与实际收支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改进资金管理.项目竣工后,结合成本核算与分析进行资金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总分析,上报企业财务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应根据项目的资金管理效果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奖惩.
第15章 项目组织协调
15.1 一般规定
第15.1.1条 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第15.1.2条 组织协调应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15.1.3条 组织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人际关系包括施工项目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施工项目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协调对象应是相关工作结全部中人与人之间在管理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组织机构关系应包括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之间的关系.
3.供求关系应包括协调企业物资供应部门与项目经理部及生产要素供单位之间的关系.
4.协作配合关系应包括协调近外层单位的协作配合,内部务部门,上下级,管理层与劳务作为之间的关系.
第15.1.4条 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作动态调整.
15.2 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第15.2.1条 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应依据务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法实现.
第15.2.2条 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先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第15.2.3条 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供需计划的编投影,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