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06061 索赔的依据(原为掌握P298~304)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1.索赔的起因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2.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2)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1)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
(2)费用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3)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期索赔
(2)工程加速索赔
(3)工程变更索赔
(4)工程终止索赔
(5)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承包商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6)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7)其他索赔。
例题:在施工期间,承包商可能遇到不能预见的地下岩石,导致工期拖延,这类风险应由( )承担。(2007)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
D.监理工程师
【答案】A
【解题思路】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承包商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此类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参见教材P299
4)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1特殊风险的索赔
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敌人的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等。
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业主一起进行。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5)业主向承包商索赔
在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时,除了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批评或警告,要求承包商及时改正外,在许多情况下,工程师可以代表业主根据合同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1)索赔费用和利润:9种情况
(2)索赔工期
FIDIC于1999年出版的新版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规定,当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即某项缺陷或损害使工程、区段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时,业主有权延长工程或某一区段的缺陷通知期。
3.反索赔的概念
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驳就是反索赔。
4.索赔成立的条件
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8种情形
2)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5.索赔的依据
(1)合同文件:是最主要的依据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3)工程建设惯例
6.索赔证据
1)索赔证据的含义
2)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7种
(1)书证
(2)物证
(3)证人证言
(4)视听材料
(5)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验笔录。
3)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19种
4)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1)真实性;
(2)及时性;
(3)全面性;
(4)关联性;
(5)有效性。
1Z206062 索赔的方法(原为掌握P304~306)
1.索赔意向通知
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索赔意向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工程师,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力。
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单事实情况描述和发展动态、索赔依据和理由、索赔事件的不利影响等。
2.索赔资料的准备
3.索赔文件的提交
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述部分
(2)论证部分(关键部分)
(3)索赔款项计算部分
(4)证据部分
4.索赔文件的审核
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请求,索赔文件首先应该交由工程师审核。工程师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或授权,对承包人索赔的审核工作主要分为判定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和核查承包人的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合理两个方面,并可在授权范围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补偿额度,或者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修改索赔报告等。对索赔的初步处理意见要提交发包人。
5.发包人审查
6.协商
7.反索赔的基本内容
反索赔的工作内容可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8.对索赔报告的反击或反驳要点
1Z206063 费用索赔的计算(原为熟悉P306~309)
图 国际上通行的可索赔费用的组成
1.索赔费用的组成
索赔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工程款的计价内容相似。
1)人工费。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奖金以及法定的安全福利等费用。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而言,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4)分包费用。
5)现场管理费。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讯、交通费等。
6)利息。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经常包括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至于具体利率应是多少,在实践中可采用不同的标准。主要有这样的几种规定:
(1)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
(2)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
(3)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
(4)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7)总部(企业)管理费。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主要指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8.)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例题:承包商可以向业主索赔利润的情况有( )。
A.工程范围变更
B.文件有缺陷
C.分部工程延期施工
D.文件技术性错误
E.业主未能提供现场
【答案】ABDE
【解题思路】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参见教材P308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实际费用法
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2)总费用法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采用。
3)修正的总费用法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这种方法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
结合教材示例
【例lZ206063】某高速公路项目由于业主高架桥修改设计,监理工程师下令承包商工程暂停一个月。试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索赔哪些费用?
1Z206064 工期索赔的计算(熟悉P309~313)
1.工期延误
1)工期延误的含义
2)工期延误的分类
1)按照工期延误的原因划分
1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
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3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
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
1可索赔延误
2不可索赔延误
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划分
1关键线路延误
2非关键线路延误。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
2共同延误
3交叉延误
2.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1)工程索赔的具体依据:主要有7项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1)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CPM)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