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种类型:
●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如(投资方和开发方的项目管理,或由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
● 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 建设物资供货方的项目管理(材料和设备供应方的项目管理);
● 建设项目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 承包,或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简称EPC承包)的项目管理]等。
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中对工程总承包(即建设项目总承包)作了如下的术语解释:“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lZ201011 握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一、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
由于施工方是受业主方的委托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施工方必须树立服务观念,为项目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另外,合同也规定了施工方的任务和义务,因此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不仅应服务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须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对立的统一关系,两者有其统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它包括:
● 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
● 施工的成本目标;
● 施工的进度目标;
● 施工的质量目标。
如果采用工程施工丿总承包或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必须按工程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而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成本目标是由施工企业根据其生产和经营的情况自行确定的。分包方则必须按工程分包合同规定陶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完成建设任务,分包方的成本目标是该施工企业内部自行确定的。
按国际工程的惯例,当采用指定分包商时,不论指定分包商与施工总承包方,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或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签约前必须得到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因此,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对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