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办理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即将制作完毕,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有序发放给合格人员,现就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时间
因考试合格人员多,为了方便考生办证,证书办理采取按报考专业以及考生报名档案号,分时段集中办理。具体为:
㈠、办理考试合格证书
1、建筑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办证时间:
档案号为:42125500001-42125545569期间考生办证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档案号为:42125545570-42125550501和42115500001-42115533508期间考生办证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档案号为:4205550001-42105512640期间考生办证时间为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2、市政公用专业合格人员办证时间: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3、公路、水利水电、矿业和机电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办证时间:
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点至中午12点。
㈡、办理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公路、水利水电、矿业、建筑、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增项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证明时间:
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上午9点至中午12点。
二、证书办理地点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三、证书办理范围
2012年度报名参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㈠、办理考试合格证书
考生需携带并出示:⒈本人身份证原件;⒉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⒋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⒌填写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按照2012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委托他人办理证书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2、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二级建造师报考增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将发放考试合格证明。在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时,考生需携带并出示:⒈本人身份证原件;⒉《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明登记表》一式一份;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⒋已经取得初始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即取得的第一个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⒌1寸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五、办证注意事项
㈠、请考生严格按照集中办证时间、专业到办证地点办理合格证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办理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证书编号(点击“证书编号查询”),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以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doc》”、“《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张贴好相关照片,然后到办证地点办理证书;
2、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务必在网站上查询合格证明编号(点击“合格证明编号查询”),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以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doc》”、“《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㈢、请考生按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务文件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或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
附件:《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样表一)、《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二)、《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样表三)、《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四)
咨询电话:(023)86868835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
姓 名
|
张 明
|
学历
|
大专
|
所学专业
|
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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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2005年7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5年7月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助理工程师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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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重庆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86868835
|
||||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报考
(盖章) 2012年10月25日
|
审核部门意见:
考生不填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张 明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4年6月
|
照
片
(1寸)
|
||
本专业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
专科
2005年7月
|
所学专业
|
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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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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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
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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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
(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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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955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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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重庆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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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助理工程师
(本栏有就填)
|
取得时间
|
2007年9月
|
|||||
报考专业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等只选其一
|
级 别
|
二级
|
类 别
|
全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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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取得时间
|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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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号码
|
需在网站
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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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此栏据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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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参加全市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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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改办
意 见
|
该同志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考生人事档案、业务考绩档案和存发证机关。
下面内容办证人员如实填写一份即可,主要用于发证机关存档: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日期: 联系电话: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
姓 名
|
张 明
|
学历
|
大专
|
所学专业
|
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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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2005年7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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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二级建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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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号码
|
001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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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二级建造师取得时间
|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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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
助理工程师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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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重庆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86868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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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报考
(盖章) 2012年10月25日
|
审核部门意见:
考生不填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 名
|
张 明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84年6月
|
照
片
(1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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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最高学历及毕业时间
|
专科
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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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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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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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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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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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016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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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2005年7月
|
已取得二级建
造师专业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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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二级建
造师证书号码
|
0016699
|
已取得二级建
造师取得时间
|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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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重庆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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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助理工程师
(本栏有就填)
|
取得时间
|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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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等只选其一
|
级 别
|
二级
|
类 别
|
增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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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资格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取得时间
|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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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明编号
|
需在网站
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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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此栏据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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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参加全市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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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改办
意 见
|
该同志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均可。
2.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将一寸照片贴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写一份。
下面内容办证人员如实填写一份即可,主要用于发证机关存档:
领证人签字: 领证日期: 联系电话:
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因办理人员多,为使考试合格证书安全有序发放给合格人员,今年考试合格证书将于11月12日至16日,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采取按报考专业以及考生报名档案号,分时段集中办理。请办理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按照证书办理流程的有关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办证资料,按时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第一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考试信息或直接搜索重庆人事考试网点击通知公告栏,找寻并认真阅读“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办理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第二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找寻红色标记的“证书编号查询”或“合格证明编号查询”,点击红色标记,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的“证书编号”或“合格证明编号”;
第三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通知”第五条办证注意事项中找寻红色标记的“《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其中,领取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领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点击并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然后参照“通知”附件中有关《样表》的内容,认真填写表中相关内容,将1寸照片贴在《合格登记表》上,在《报名条件证明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公章。
第四步: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准备好上述资料后,方可按照“通知”中办证时间安排前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办证资料不齐或手续不完备者,办证时将不予受理。
第五步:考生在资格复查处将填写好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照片(办证用)和一张1寸照片(办合格证明用)等分别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第六步:考生在资格复查合格后在证书发放处领取合格证书(合格证明),并在证书(合格证明)规定处贴上2寸照片(或1寸照片);
第七步:考生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书和3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工作人员盖章完毕后将合格证书和2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返还考生;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在证书盖章处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明和1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盖钢印和鲜章,工作人员盖章完毕后将合格证明返还考生。
第八步:办证结束离开办证大厅,合格证书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本人妥善保管,2张《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张交工作单位存档,1张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高效有序领取证书。
2012年度领取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