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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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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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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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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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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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二级
建造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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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二级
建造师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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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二级
建造师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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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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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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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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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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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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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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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