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玻幕墙
(一)全玻幕墙安装的一般技术要求
1.全玻幕墙面板玻璃厚度不宜小于10mm;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m;玻璃肋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2.全玻幕墙玻璃面板的尺寸一般较大,宜采用机械吸盘安装。
3.全玻幕墙玻璃两边嵌入槽口深度及预留空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以防止玻璃受力弯曲变形后从槽内拔出或凶空隙不足而使玻璃变形受到限制造成破损。嵌入左右两边槽口的空隙宜相同。
4.全玻幕墙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检测和调整面板、玻璃肋的水平度和垂直度,使墙面安装平整。每次调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在完成注胶后拆除,并对胶缝进行修补处理。
5.全玻幕墙面板承受的荷载和作用是通过胶缝传递到玻璃肋上去,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胶缝的厚度应通过设计计算决定,施工中必须保证胶缝尺寸,不得削弱胶缝的承载能力。当胶缝的尺寸满足结构计算要求时,允许在全玻幕墙的板缝中填入合格的发泡垫杆等材料后,再进行前后两面打胶。(◆案例)
6.全玻幕墙允许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案例)
7.由于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对各种镀膜玻璃的膜层、夹层玻璃的夹层材料和中空玻璃的合片胶缝都有腐蚀作用,所以使用上述几种玻璃的全玻幕墙,不能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和酸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嵌缝。
8.全玻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案例)
(二)吊挂式全玻幕墙安装的技术要求
1.当幕墙玻璃高度超过4m(玻璃厚度10mm、12mm)、5m(玻璃厚度15mm)、6m(玻璃厚度19mm)时,全玻幕墙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2.吊挂全玻幕墙主体结构的结构构件应有足够的刚度,采用钢桁架或钢梁作为受力构件时,其中心线必须与幕墙中心线相一致,椭圆螺孔中心线与幕墙吊杆锚栓位置一致。
3.吊挂式全玻幕墙的吊夹与主体结构之间应设置刚性水平传力结构。吊夹安装应通顺平直,要分段拉通线校核,对焊接造成的偏位要进行调直。每块玻璃的吊夹应位于同一平面,吊夹的受力应均匀。
4.所有钢结构焊接完毕后,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涂刷防锈漆。
5.吊挂玻璃下端与下槽底应留空隙,以满足玻璃伸长变形要求。玻璃与下槽底应采用弹性垫块支承或填塞。垫块长度不宜小于100mm,厚度不宜小于10mm。槽壁与玻璃之间应采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
6.吊挂玻璃的夹具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夹具衬垫材料与玻璃应平整结合、紧密牢固。
7.吊挂玻璃的夹具等支承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吊挂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JG139-200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