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33207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技术标准
2A332071掌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一、装饰装修设计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二、装饰装修材料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强制性条文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枵染和危害。
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5.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本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2A332071-2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