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332072掌握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关于安装施工的有关规定
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02--2003)的强制性条文(◆案例)
1.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玻璃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3.1.4条)
2.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3.1.5条)
3.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能进行复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3.6.2条)
4.全玻幕墙的板面不得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7.1.6条)
5.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7 4 l条)
6.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9.1,4条) (◆案例)
7.当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在主体结构的施工层下方应设置防护网;在距离地面约3m高度处,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6m的水平防护网。
(10.7.4条) (◆案例)
三、《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的强制性条文
2.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3.5.2条)
3.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3.5.3条)
4.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固定构件时,注胶应在温度15℃以上30℃以下、相对湿度50%以上、且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6.1.3条)
5.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的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7.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