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点10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控制中总包方责任
1.安全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采集者退散
安全责任是:
(1)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千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2)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如发生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总包项目经理部一旦同分包商确立合同关系,应积极为分包商创造进场施工的各项条件和提供方便,在施工中注意防止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放松控制等现象发生。
当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时,总承包项目部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并与分包方共同进行人员抢救和事故处理,在事故调查组的主持下界定当事双方的责任。当分包方不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性质严重时,总包方可按合同约定中止合同。
命题点107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控制中分包方责任
1.分包合同要求
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合同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标准文本”,总包与分包的权利、义务应明确,分包应对总包负责,分包必须服从总包的管理,对违反分包合同要求的制约措施不能与总合同的规定相矛盾。
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关的附件,如: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有关协议书并注意和义务一致。
分包合同中应含安全考核奖罚细则。原则参照总包方所制定的奖罚条款执行,如有异议可由双方平等协商制定。
分包合同应根据工程量大小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此要求视各企业现行的管理标准而定。
2.安全权利和义务
(1)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3)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
(4)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5)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协助各分包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分包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6)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管理,发生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
(7)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8)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
(9)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命题点108 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技术方面设施的内容
设备、机车、农业机器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在传动梯、吊台上安装的防护及各种快速自动开关。
电刨、电锯、砂轮及锻压机器上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末、液体飞出及有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升降机和起重机上的各种防护装置。
各种联动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和信号装置。
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启动和迅速停车装置;各种机床附近为减轻工人劳动强度而专门设置的附属起重设备。
电器设备的防护性接地或接零以及其他防触电设施。
在生产区内危险处所设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装置。
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工具等物体坠落伤人以及防坠落摔伤而设置的工具箱或安全网。
防火、防爆所必需的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等。
命题点109 市政公用工程职业卫生方面设施的内容
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和采光、照明设施。
为消除粉尘危害和有毒物质而设置的除尘设备和消毒没施。
防治辐射、热危害的装置及隔热、防暑、降温设施。采集者退散
为改善劳动条件而铺设的各种垫板。
为职业卫生而设置的对原材料和加工材料消毒的设施。
减轻或消除工作中噪声及振动的设施。
命题点110 市政公用工程生产性辅助设施的内容
专为职工工作用的饮水设施。
为从事高温作业或接触粉尘、有害化学物质或毒物作业人员专用的淋浴设备。
更衣室或存衣箱,工作服洗涤、干燥、消毒设备。
女士卫生室及洗涤设备以及食物的加热设备。
为从事高温作业等工种工人修建的倒班休息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