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于2008年启动,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初始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和印章将陆续到期。鉴于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从方便个人、企业和基层考虑,经研究,决定暂不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原注册证书和印章继续有效,待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后再行规定有关事宜。
有以下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直至吊销注册证书和印章:
(一)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的或实施商业贿赂的;
(四)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的;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或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和印章的;
(六)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的;
(七)年龄超过65周岁的,要注销其注册证书和印章。
联系电话:0851——5360015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特别提醒:2011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通知:2011年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6月25日-26日
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须知:
1、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需要满足条件
2、二级建造师证书挂失需要材料
3、2011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4、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5、2011年二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6、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