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制度
1、发包方式: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2、禁止肢解工程发包的有关规定: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肢解发包弊端:可能导致发包人变相规避招标;不利于投资和进度目标控制;会增加发包的成本;增加发包人管理的成本。
3、禁止违法采购
不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小规模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有三种形式: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由承包商负责采购;由双方约定的供应商供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