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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二级建造师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 疑点难点解答(10)

时间:2010-12-15 11:32来源: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kexue 点击:
  

  质权产生在哪些情况下。请老师能否举些案例说明就象老师在讲留置权和抵押权时举例一样,谢谢!
  答:讲质权首先要了解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就是质权。

  中标人的确定: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对这个时间我理解不了,请老师给举例说明一下吧,
  答:比如某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是45天,从6月1号投标截止时间开始,那7月15就是有效期的最后结束时间了。那中标人最迟应该在此时间的30天前,即6月15日前确定。

  在如下情况中,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是( )。二级建造师
  a.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b.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
  c.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d.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答:b项应该是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可以将工程的设计、采购发包给一家企业吗,我记得设计文件上不能标明生产厂家啊,如果把采购和设计一并发给一家是不是不可以呀?
  答:应该是可以的。你说的“设计文件上不能标明生产厂家”并不矛盾啊。

  判决和裁定有什么区别?、
  答:判决是指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裁定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的事项作出的判定。二者都是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结论性判定。二者的区别是:(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所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主要是法院行使指挥、协调诉讼活动权能的体现;(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一个案件一个判决;(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 )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a 3 b 5 c 7 d 10 老师你看选哪个?
  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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