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1050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
2Z101050 施工方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
2Z101051 掌握施工方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
1.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2.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定为五年,即从圄发[Z003]5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止。过渡期内,凡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者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经其所在企业聘用后均可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过渡期满后,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是否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由企业自主决定。
3.在国际上,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特征如下:
(1)项目经理是企业任命的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的负责人(领导人),但它并不一定是(多数不是)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因为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在法律上赋予其的权限范围太大;
(2)他的任务仅限于主持项目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项目目标的控制和组织协调;
(3)在有些文献申明确界定,项目经理不是一个技术岗位,而是一个管理岗位;
(4)他是一个组织系统中的管理者,至于是否它有人权、财权和物资采购权等管理权限,则由其上级确定。
2Z101052掌握施工方项目经理的任务
项目经理的任务包括项目的行政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方面,其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务是: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进度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
(5)工程合同管理;
(6)工程信息管理;
(7)工程组织与协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