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吕明晖等177人第二十批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通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厅对吕明晖等第二十批177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和潘守通等27名第八批申请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1、未委托任何个人进行收费,也未推销任何书籍,望各有关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2、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情况有疑义的,可在2009年12月28日至1月8日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陈述,逾期不予受理。
3.审批通过注册人员可在公示期满后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领取手续。(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3楼 029-87241792 029-87283010)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楼9楼66号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邮 编:710004 联系电话:029-87292026
关于对吕明晖等177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审查意见.xls
关于对潘守通等27人申请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的审查意见.xls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