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
4、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资质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述证书均为原件),于2012年5月28日至31日(9:00-12:00;13:00-16:00)从附件所列资格审核地点中选择一处进行资格审核。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6月7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9月18日10:00至9月21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务通知《北京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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