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8日至6月18日。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其中“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报考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5月28日至6月18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报考信息。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5月28日至6月6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照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提交《北京地区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上传一致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4mm×45mm)1张。《资格审核表》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并盖章。《资格审核表》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主管部门核实,在规定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未设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4、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资质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述证书均为原件),从附件所列资格审核地点中选择一处进行资格审核。
5、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资格审核时间为2013年6月4日-7日;昌平区、顺义区、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的资格审核时间为2013年6月5日-7日。
6、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6月18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9月10日至9月1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务通知《北京市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