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领取2012年第二十四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章的通知
下列建造师的初始、增项、重新注册已办结。请接本通知二个月内,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注册证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初始、重新注册通过人员需携带建造师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1张;
增项注册通过人员需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执业印章。
请领取注册证章时,切记打印建造师所在批次和序号页。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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