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1040 建筑法
1Z301041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
一、施工许可制度的概念
施工许可制度,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前,依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制度。
二、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一系列前提条件: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注意两点:
1.什么时间申请:开工前。
2.谁去申请:建设单位。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注意前提条件:“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也就是说,对于非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并没有这个要求。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重点解析]
此处需要注意,需要拆迁的,只要求拆迁进度能够符合施工要求即可,并不要求拆迁完毕。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重点解析]
需要注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有其自己的适用范围,并不是适合所有专业的工程。此处之所以引入, 目的在于提醒读者各个专业可能存在单独的规定。既然如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显然并不适合命题。因为,《法规》这门课是公共课,其命题范围应该是适用于各个专业的。所以,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能做到了解即可。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筑活动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拥有足够的建设资金。根据本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有已经落实的建设资金,这是预防拖欠工程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基本经济保障。对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4条进一步具体规定为:
(1)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2)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重点解析]
此处的数据看起来比较适合出题,但是其出处依然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而并非出自适合各个专业的法律、法规,看起来出现的可能性并不大。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其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