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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预习(3)

时间:2012-02-04 11:27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3301613 点击:
  

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预习(3)

1Z301014掌握监督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1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出准予注册许可的;2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注册许可的;3违犯法定程序做出准予注册许可的;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5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1Z3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1Z301021掌握法律体系

1Z301022掌握法的形式

地方性法规、规章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做出裁决:

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Z301030民法

民事法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法律 部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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