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章节复习:第一章(3)
2Z201030 宪法
2Z201031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人身自由
五、社会经济权利
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六、文化教育权利
七、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获得赔偿权原因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驶职权。
2Z201032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
2Z201040 民法(物权法另立,其他不变)
2Z20104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一、构成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一种,能否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