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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辅导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时间:2012-03-10 11:03来源: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3301613 点击:
  

2012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辅导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2Z202053.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1、概述: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使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合同效力停止的表现,即合同当事人不再受合同约束。
  2、合同权利义务因解除而终止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而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或者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方式,使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行为。
  合同解除是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
  (二)合同解除的分类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当事人就解除合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的合同。协商解除是当事人“以第二个合同解除第一个合同”。
  2.单方解除
  (三)协议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四)单方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法定解除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导致合同终止的其他原因
  《合同法》第91条规定,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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