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云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通知(第十五批)
各有关企业:
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第十五批)合格人员证书及执业印章已可领取,请申报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8月27 日前到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领取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申报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领证需由企业代领的,请企业统计信息管理员持上岗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人本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相关领证手续。
注: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申报人员还需交回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已交印章证书费用的需带缴费收据,一寸相片一张。
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