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爆破施工安全要求:
1、在城市进行爆破施工,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报城市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为确保城区设施的安全,一般采用对围岩扰动较小、破坏较轻的光面和预裂爆破。
2、采用正确的装药结构和准确起爆:应采用低猛度、低爆速、灵敏度高、稳定性好的炸药。采用小直径连续装药、间隔装药、导爆索装药和空气柱装药等结构。
3、为保证安全,应采用声波仪、测振仪等手段检测围岩爆破扰动深度和观测爆破地震动,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4、炸药和雷管的运输不准放在同一车内,运送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人工运送时,不准由一人同时运送,分别运送炸药和雷管的人员,应保持50m 以上趾离;每人一次运送炸药不得超过20kg ,运送起爆药卷不得超过10kg.5、严禁将炸药放在井口、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三、竖井施工和垂直运输: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设计文件、环境条件选择竖井位置。设计无规定时,应对竖井结构及其底部平面布置进行施工设计,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距竖井边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井深、支护情况和地面荷载经验算确定,且其最外着力点与井边距离不得小于1.5sm .
3、竖井口作业区:
(1)井口作业区必须设置围挡,非施工人员禁止人内,并建立人员出入竖井的管理制度。
(2)施工竖井不得设在低洼处,且井口应比周围地面高30cm 以上,地面排水系统应完好、畅通。
(3)不设作业平台的竖井周围必须设防护栏杆,栏杆底部50cm.应采取封闭措施.
(4)并口2m 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
4、竖井内必须设安全梯或梯道
5、竖井土方开挖:
(1)竖井临近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开挖土方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对管线、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并经检查符合规定,形成文件,方可开挖。
(2)竖井采用先开挖后支护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由上至下分层进行,随开挖随支护。支护结构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
(3)竖井内工人开挖土方吊装出土时,必须统一指挥。土方容器升降前,井下人员必须撤至安全位置;当土方容器下降落稳后,方可靠近作业。
(4)竖井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随时观察井壁和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发现井壁土体出现裂缝、位移或支护结构出现变形等坍塌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经处理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6、竖井锚喷混凝土支护:
(1)在Ⅳ、V级围岩中进行锚喷支护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
2)喷射作业过程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确认安全。
(2)安装钢筋(或型钢)骨架和挂网应与挖掘方式紧密结合,每层骨架应及时形成闭合框架。
(3)锚杆作业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护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支护稳定后,方可继续作业。
7、竖井口平台、提升架及井架安装:
(1)竖井口平台、提升架及井架必须按施工中最大荷载进行施工设计。提升架及井架应支搭防护棚。
(2)竖井口平台、提升架及井架支搭完成,必须经过检查、负荷能力检验,确认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人使用。
8、竖井垂直运输:
(1)提升设备及其索、吊具、吊运物料的容器、轨道、地锚等和各种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按设备管理的规定进行检查和空载、满载或超载试运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过程中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确认安全,且记录,并应定期检测和保养。检查、检测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处理后经试运行合格方可恢复使用
(2)竖井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协调井上、井下作业人员的配合关系。
(3)使用电葫芦运输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4)使用卷扬机运输,其安装、操作方法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卷扬机地锚应埋设牢固,卷扬机与基础或底架的连接应牢固。钢丝绳在卷筒卜的安全圈数不应少于3 圈,其末端固定应牢固可靠.
(5)使用吊桶运输时,严禁人员乘坐吊桶,吊桶速度不超过2m/s .
(6)提升钢艘绳必须有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新绳在悬挂前必须对每根绳的钢丝进行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库存超过一年的钢理绳,使用前应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