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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考点辅导(2)(3)

时间:2010-10-11 15:26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作者:jzsdu 点击:
  

  1Z301031

  1Z301030民法

  1Z30103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民是指具有国籍的本国公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自然人能否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取决于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①18周岁以上的公民(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人;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代理人同意;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

  (3)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二)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三)其他组织

  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称为非法人组织。包括:

  (1)法人依法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3)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4)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表现为:

  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智力成果)。

  1、表现为财的客体。财一般指资金及各种有价证券。如工程建设贷款合同的标的,即一定数量的货币。

  2、表现为物的客体。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上需要的客观实体。如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机械设备都属于物的范围。

  3、表现为行为的客体

  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义务人所要完成的能满足权利人要求的结果。包括:物化结果和非物化结果。

  物化结果是指义务人的行为凝结于一定的物体,产生一定的物化产品。非物化结果是指义务人的行为没有转化为物化实体,仅表现为一定的行为过程,最终产生了权利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如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行为。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所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可分为:法定权利、义务和约定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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